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职能部门,在校长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代表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。 财务处下设会计科、财务科、卡务管理科三个科室。实行“统一领导、集中管理”的财务管理体制。
主要职责
l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等国家的财政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宣传和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。
2、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、财务制度和学校内部管理的要求,拟订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内部财务制度,并监督其执行,规范校内财务行为。
3、按照学院总体发展目标,负责编制实施学院年度的财务预、决算方案,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,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。
4、组织制定学校增收节支的措施,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政策,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,严禁奢侈,杜绝浪费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5、多渠道积极筹措办学经费,加强资金的管理,合理调度资金,增强学院的财务实力。
6、组织学校财务收支的核算,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,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,当好领导的参谋。
7、对所属的二级财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,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,定期检查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情况。
8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会计档案,负责保管规定时期的会计凭证、帐簿、报表等其他会计资料。
9、负责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及任职考核,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,提高整体业务素质。
10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科室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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